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关于发挥骨干学生群体示范引领作用的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ly发布时间:2021-10-07浏览次数:384

各班级、各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全方位提升学生素质,切实把立德树人根本要求融入到教育管理全过程,发挥骨干群体在学生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1、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通过先进学生群体的示范引领,激励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主学习、自觉成长。

2、着力为学生骨干搭建实践服务平台,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素养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学生骨干队伍。

3、着力营造思想互助、学习互助、生活互助的良好氛围,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材。
    二、开展对象

退伍军人、党团组织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
三、考查内容

1、上课出勤率

2、上课抬头率

3、寝室卫生A类率

4、文明礼仪规范率

5、学习成绩排名

6、操行成绩排名

四、检查及考核方式

1、学院成立学生督查考核小组,每周五18:00前将检查结果提交学院411办公室;

2、考核评分为加减分制度,基准分为100分,无最低和最高分限制;

3、考核评分结果每月公示一次,学期末综合考核后,评分<60分记为不合格。

五、考核标准

1、上课或参加活动无故迟到、早退的学生,每次扣3分;

2、上课或参加活动无故旷到的学生,每次扣10分,并且做出书面检讨;旷到3次,取消全年评优评先资格;

3、上课或参加活动有随意玩手机、进食、闲谈、打瞌睡等行为的学生,每次扣5分;

4、上课或参加活动着装不规范的学生,每次扣5分;

6、寝室卫生检查中, C类寝室每次扣相关学生5分;

7、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视情节严重情况每次扣5-20分不等;

8、学习成绩或操行成绩第学期排名在班级后30%的学生,扣10分。
    六、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实行等级制。即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90-1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 “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学生操行10分,并予以表彰;考核结果为“良好”的学生操行5分;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操行不变;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操行10分,并取消学生干部任命及党员发展资格。

3、在考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不严肃认真对待考核的学生,或有被认定为违纪舞弊行为的,相关当事人的考核结果作废,直接记为合格

4、若有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在考核结果公示后三日内可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诉。

5、考核工作结束后,学生工作办公室将考核结果存档备案。

 

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